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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专项治理

惠农:“三个强化”助推专项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惠农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6-22 09:10:50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惠农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反馈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持续在提高办结率和立案率上下功夫,推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回炉重查”,在发现问题上提能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借助邮件、电话、互联网等平台,公开举报地址、举报方式、举报渠道,宣传发动干部职工、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发挥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已办结线索利用,对公安机关近年来已办结的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112件案件开展“回头看”,强化执纪执法人员线索捕捉意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财政、教育、卫生、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红果子镇和燕子墩乡等问题易发、多发及自查自纠“零问题”行业系统启动专项巡察,同时,对重点部门集中筛查,确保精准有效发现问题。

  强化“换挡加速”,在核查线索上增效率。按照分类限时、优先办理原则,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力求在1个月内查办完毕,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月报制度,每15天向上级书面汇报一次查办进展情况;对本级发现的问题线索,梳理出重点督办件和一般督办件,及时做好分办、转办、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及时督办、高效办结。认真研判分类处置,针对涉及土地流转、管理权限等遗留、超期的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公安经侦等部门协调配合和沟通交流,通过深入分析研判,确保案件逐一破解;针对一般性督办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案件查办进度。针对查办案件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导致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严肃追究责任,倒逼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增强思想认识、提高成案效率。

  强化“靶向施治”,在立案查处上求质量。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在充分收集证据上下功夫,比对每条问题线索,通过逐一分析“把脉”,对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会商研判,不断提高固定证据的能力。对移送审理案件存在手续不完善、卷宗装订混乱、证据不清楚等问题及时退回,做到降低后续案件补查、退查频率,缩短立案结案时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准确把握并运用好“四种形态”,通过召开分析研判、审查调查、常委监委会议,层层研究审核把关,准确稳妥定性量纪;对主动交代问题的从轻从宽处理,对自查瞒报漏报,在重点检查、专项巡察和问题线索核查中再次发现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惠农区纪委监委 王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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