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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 着力提升监督效能的意见》的通知

稿件来源:惠农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1-10 00:00:00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室,区委巡察办、巡察组:

  经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 着力提升监督效能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嘴山市惠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关于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效能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有关要求,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部署,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通,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整体效能,根据《中共惠农区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强化巡察前沟通协作

  (一)共同研究提出巡察对象建议。每轮巡察准备阶段,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认真研究提出巡察对象建议名单,提供给区委巡察办。区委安排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时,相关室将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党组织作为重点安排的建议对象。

  (二)全面通报、共同研判相关情况。每轮巡察前,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全面梳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通过巡察深入了解的问题线索等情况,向区委巡察组通报。重要问题线索和需重点关注的突出问题,一般由室负责人向巡察组负责人单独通报,并共同研判重要情况,为巡察进驻后深入了解打好基础。

  (三)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区委巡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纪检监察系统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协调有关纪检监察室,选派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和被巡察党组织情况的干部参加巡察,促进巡察监督与执纪监督结合更加紧密。

  二、强化巡察中协调配合

  (一)加强重要情况通报。巡察期间,对巡察组提出的涉及纪检监察方面业务性较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相关室应认真予以解答。区纪委决定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向区委巡察办通报。

  (二)协助完善问题线索。巡察组需就问题线索沟通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的,由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提供帮助或协调有关纪检监察室等部门提供帮助。

  三、强化巡察后共查共办

  (一)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巡察移交给区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后,优先进行处置,及时分送至相关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后,按照干部监督权限及时分级办理。相关室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于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和处置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负责线索处置的室于每季度末,将上一季度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告知案件监督管理室,由其汇总审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反馈区委巡察办。

  (二)加强巡察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区委巡察办将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巡察发现问题清单、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向区委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报告及时抄送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把督促所联系党组织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重点对每轮巡察反馈2个月后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确保问题办结、整改到位;对整改完成的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初审评估;对整改责任不力、虚假整改或者表面整改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强化日常联系沟通

  (一)强化工作成果互通共享。区委巡察办将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研判结果及时移交有关室,为对有关党组织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提供参考;定期汇总非巡察期间区委巡察办、巡察组收到的纪检监察类信访举报件,移交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区纪委监委相关室工作中需了解有关党组织巡察情况的,向区委巡察办调阅相关材料,或向有关巡察组了解。区纪委监委向有关党组织下达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整改情况、履责纪实有关情况,一般应抄送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根据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任务需要,向区委巡察办提供相关领域信访举报情况分析。

  (二)加强涉巡宣传与舆情应对。区委巡察办及时将每轮巡察进驻、反馈、整改公开时间安排向区纪委监委宣教室通报,以便协调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有关室将涉巡舆情列为日常监测的重要内容,对各自监测发现的涉巡舆情,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实时进行沟通,积极回应引导。

  (三)拓宽干部交流平台。区委巡察办公室建立巡察人才信息库,将全区各单位优秀干部作为巡察人才储备;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干部监督室)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队伍生机活力,确保每轮巡察干部队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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